本報特約評論員王石川
  事發學校明通小學是國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“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”,也是“雲南省一級示範學校”。如果連這樣的名校都能發生踩踏事故,我們又怎能期待一般的學校讓人放心?
  26日下午,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學發生一起踩踏事故,已造成6人死亡,26人受傷。
  6個孩子死亡,意味著至少6個家庭破碎,這是令人很難接受的悲涼事實。據幾名學生介紹,一、二年級午休結束後,學生們集體去上課,發現午休樓里有幾個大棉墊。有學生上前嬉鬧擊打,導致棉墊翻倒,壓倒了幾名小學生,引發大家恐慌,結果發生踩踏事故。顯然,這是一次偶然事件。問題是,棉墊為何放在午休樓內?為何會輕易倒下?孩子驚慌之際,為何沒有教師及時出現,化解險情?也許,每一個細節都暴露出深層次的問題。
  近年來,校園踩踏事故此起彼伏:2013年,湖北省襄陽老河口市薛集鎮秦集小學發生踩踏事件,導致學生4死7傷;2009年,湖南省湘鄉市育才中學發生踩踏事故,造成學生8死26傷……這些事故有許多共性,其中最突出的一點就是,一個細小的、偶然的事件成為導火索,引起驚慌和擁堵並造成事故。
  每一起校園踩踏事故發生後,教育主管部門總會要求各地各校加強安全教育與管理。但過一段時間,問題又在另一個地方發生。如果事故過後,只是把地面的血跡洗掉,將悲劇場景掩埋,再處理幾個人就算過關,怎能保證類似悲劇不再上演?須知,拿禁令不當回事,就是拿生命開玩笑;不時刻繃緊安全這道弦,就是把學生生命置於危境之中。
  更應追問的是,我們要培養什麼的孩子?固然應該培養學生成才和成人,但如果沒有安全,一切都失去意義。正如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所說,“一個沒有安全保障的學校,絕對不是一所合格的學校”。孩子缺乏安全意識,學校和家長難辭其咎。在一些發達國家,孩子在幼兒園時幾乎只學安全技能。據報道,在德國,小孩3歲可上幼兒園,為期3年。其間,他們會參觀警察局,學習如何報警;參觀消防警察局,學習滅火和躲避火災;參觀市政府,認識市長,看他如何為市民服務;去坐有軌電車,學會記住回家的路線;跟老師去超市買東西,學習付錢和選貨……3年後,他們具備初步的生存能力。我們的幼兒園乃至小學能做到這些嗎?
  放眼當前各地中小學校,罕有開設專門的安全教育課程,即便開設了,也是潦草行事。更重要的是,安全教育不能流於從書本到口頭、從口號到標語,而應付諸實踐,沒有真正的安全演練,沒有反覆實際操練,孩子就不可能真正掌握安全技能。
  一個細節是,事發學校明通小學是國家教育部首批命名的“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”,也是“雲南省一級示範學校”。如果連這樣的名校都能發生踩踏事故,我們又怎能期待一般的學校讓人放心?
  期待受傷學生得到及時救治,其他學生能獲得心理救濟。不出意外的是,當地政府將啟動問責機制。但問責不是終點,惟願問責能夠激活學校的責任,全國其他地方的學校也能引以為戒,積極行動,切實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。
  相關報道見15版  (原標題:名校發生踩踏悲劇為何頻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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